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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开,“路怒族”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10:11:46 编辑: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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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中午,泽坎线城北街道麻车村路段,两名驾驶员发生争吵,进而大打出手。这起争执因小事引发,两人都是暴脾气。

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拥挤、堵车现象严重、停车难等问题使驾车引发的情绪冲突也越来越多,“路怒族”由此产生。驾驶员情绪一旦得不到控制,出现过激行为导致伤人事件,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开车上路,要远离“路怒”。

打人、砸车,两败俱伤

夏某今年29岁,温岭人。4月18日中午,他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突然,对向车道的一辆轿车,压线开到了夏先生的车道。

道路并不十分宽敞,对方一逆向行驶,让夏先生吓了一跳。两车交会时,夏先生忍不住摇下车窗,说了对方几句。

对方是50多岁的王某,性子也比较急。当时,他要转弯,所以逆向行驶了一段路。

面对夏先生的指责,王某当即用言语回了过去。双方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激动,还下车争吵。王某推了夏某肩膀一下,夏某紧接着用拳头回应,打了王某的头和身体。王某也砸了夏某车子的引擎盖。

之后,双方报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将两人带回城北派出所调解。在派出所里,两人仍数落着对方的不是。

调解员莫方志当即指出两人的错误。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考虑到一个身上有伤,一个车子受损,双方协议后均不要求对方赔偿。夏某因自己的打人行为向王某赔礼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莫方志称,这种“路怒族”的纠纷调解,他经常会遇到。相比之下,夏某和王某的纠纷导致的后果还算是比较轻的。

超车后猛踩刹车

3月29日下午,有两名驾驶员发生了争执。

两人都姓陈,一个20多岁,一个50多岁。当时,小陈驾驶一辆小货车,行驶在路泽太一级公路上。

在下一级公路的匝道上,小陈放慢了车速。老陈驾驶小轿车跟在小陈后面,想超车,频频按起了喇叭。

急促的喇叭声让小陈心里不痛快。老陈要超车,小陈偏不让他超车,故意挡住了后车的路径。过了匝道后,道路变得宽敞,老陈迅速超过了小陈,并踩住了刹车。两车就这么撞上了。

老陈随即下车,质问小陈会不会开车。双方发生争吵。接着,老陈打了小陈头部两拳,又用脚踢了小陈两下。小陈没有还手,当即报了警。

很快,警方赶到了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老陈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民警将当事人双方带回城北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他开得慢,还不让我超车!”当时,老陈的情绪还非常激动,经过民警教育,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第二天,老陈当面向小陈道歉。老陈的家人称,这几年,老陈的脾气越来越坏,动不动就发火。

小陈也是个犟脾气,一开始并没有接受老陈的道歉:“他太不讲理了,过来就打我,我嘴巴里现在还在流血。”

经过警方多番工作,双方才达成调解协议:老陈一次性赔付给小陈医药费、误工费等3000元。

民警称,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行车安全,学会控制情绪,不开斗气车,更不能利用车辆追逐、拦截他人。

“都跟你道歉了,还报警!”

3月12日晚上11点,夏某开车行驶在泽太一级公路楼山隧道。前面有一辆电动轿车,行驶得非常慢。

隧道内不能超车,夏某按喇叭提醒前车驾驶员开快一点。然而,任他怎么按喇叭,对方还是一样的速度。夏某不禁怒火中烧。

出隧道后,夏某迅速超车,并将对方车辆逼停。夏某下车,来到电动汽车驾驶室旁,挑衅对方:“你会不会开车,驾驶证是不是买来的?”

电动汽车驾驶员张某是一名网约车驾驶员。见夏某没好话,张某也没好气地回了几句。这让夏某失控,他随即扇了张某一巴掌。

张某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他解释,因为车子没电了,所以开不快。

听了张某的解释,夏某当即向张某道歉。张某认为,这一巴掌不能被白扇,于是打电话报警。

“都跟你道歉了,你还报警!”这时,和夏某一起的朋友林某不高兴了,加上之前喝了点酒,他冲动地对张某动起了手……

没多久,民警到达现场,将双方带回城北派出所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夏某和林某赔偿了张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元,并向张某道歉。张某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赔了近10万元,还被判刑

“路怒症”发作后,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这起案件,也和开车有关。

去年12月26日晚上10时,驾驶员张某一边跑,一边向警方报案。因两车交会问题,他与驾驶员林某发生争执,继而被对方殴打。

张某称,当时因为他车上的乘客在下车,他将车停在城东街道某村附近的路中间,恰好挡住了对方车辆的通行。

“对方按喇叭催我,我也按喇叭回对方。”张某说,接着对方驾驶员下车,来到他车旁,让他下车。“我下车后,他突然打了我好几拳。”张某反抗,将对方摔倒在地,然后逃跑。

很快,警方赶到了现场。

林某称,当晚他和妻子一起回到家,因为他喝了酒,路上都是怀孕的妻子开车。妻子说有点不舒服,林某让其先回去,他准备将车停到停车位。

“有辆白色的滴滴车停在我对面,还开着远光灯。”林某说,他过去让对方将车子移一下,把远光灯换一下,但对方没有挪车。接着,两人发生争吵,林某先动的手。

后经鉴定,张某两侧鼻骨及额突骨折,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

林某有很多驾驶劣迹。2014年8月,其因危险驾驶罪(醉驾)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15年1月,因交通肇事逃逸、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20日;2017年6月,又因交通肇事逃逸、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20日。

这次案发后,林某赔偿了张某经济损失近10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最后,林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法官称,驾驶员开车上路时,一定要控制好情绪,保持良好的心情,避免带着怒气开车。文明、安全行车,不做“路怒族”。

记者手记 〉〉心放宽了 路就宽了

有人说,“路怒族”是汽车社会的副产品。这个说法,并不为过。

曾有一项针对900名驾驶员的调查,35%的司机称自己属于“路怒族”,各种“路躁”情绪源于驾驶中面临的诸多压力,比如交通拥堵、恶劣天气、车辆事故、其他司机的野蛮驾驶行为等。

另一方面,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面临各种压力,例如工作、家庭压力等,而驾驶中面临的小压力,可能是压垮其情绪的“最后一根稻草”。

很多“路怒”引发的案例中,都有着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影子。逆向行驶、乱停车、乱加塞,很多时候,这些违法行为不会受到惩罚,却给受影响的驾驶员带来负面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可能就会成为其“路怒症”暴发的导火线。文明的行车环境被破坏,每一位驾驶员都是受害者。所以,大家要树立规则意识,文明行车,才能减少“路怒”。

很多时候,我们无法左右或改变他人的行为,即使这些行为是不文明的。面对他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能劝则劝,劝不了也不能“以暴制暴”。文明不可能依靠打人来达成,行车的文明更不是打出来的。面对愤慨,驾驶员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头脑冷静,可以通过听音乐或者停车休息来调整自己的情绪。

否则,开车斗气,轻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一旦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更有可能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社会,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文明素养,时刻保持平和大度的心态,注意自己的言语行为。得理让三分,不仅可以减少冲突,也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

车辆增多,道路拥堵,但只要把心放宽了,路也就宽了。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 | 记者 赵云 通讯员 张静娴

编辑 |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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