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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周启动 为“少年的你” 撑好法律“保护伞”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8日 09:46:53 编辑: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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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民检察院、温岭团市委、市教育局启动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周。接下来,各种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将在线上、线下同时开展,共同呵护“少年的你”。

创新工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去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57件67人,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绿水青山”。我市设立了全省首家青少年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打造集观护帮教、普法宣传于一体的青少年司法保护阵地,至今已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工作217个,为118人开展为期半年以上的观护帮教,线上线下累计服务青少年上万人次。

去年11月,我市启动了“法治副班长”项目,市温岭中学、市职业中专、市三中、市锦园小学成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试点工作聘用优秀学生担任“法治副班长”,形成以学生带动学生,学生引导学生,学生管理学生的工作模式。目前,全市已有123名“法治副班长”,协助管理班级法治环境、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协助学校做好特别需要关注的同学的帮教工作等。

试点学校的“法治副班长”工作宣传教育形式新颖、各具亮点,如锦园小学的“国旗下的讲话”“红领巾广播台”“锦小电视台”,市三中的“法治空中课堂”“法治咨询室”,职业中专的未成年人拒绝文身、禁毒活动,温岭中学“模拟法庭”“生涯影子行动”“生涯人物访谈”等。

温岭团市委副书记郑雅称,“法治副班长”项目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种创新载体,不仅为校园治理提供了新思路、新路径,也是“治未病”、重预防,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

宣传周启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周活动,是为进一步培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信仰所做的探索。今年已是我市第二次启动宣传周活动了。

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实施。宣传周内,根据这“两法”、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发竞赛小程序,面向全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线上知识竞赛,并评出若干奖项。线下,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氛围。

当天,市人民检察院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与会的学生代表参观了未检工作室和司法社会服务中心。


强制报告制度,破解“发现难”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都是责任主体。然而,在未检监督中却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处置难、救助保护难等现实问题。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亮点之一是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出于恐惧等原因不敢报告。新修订的未保法全面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强化了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报告责任,进一步破解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案件“发现难”的问题。

“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医疗特殊职责且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学校、医院,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要切实履行报告职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斌称,一般向公安机关报告,紧急情况下可通过110报警平台、检察院12309举报平台或者检察监督小程序转处,其中医务人员要按照规定书写、记录和保存相关材料。

当天,与会代表围绕强制报告制度等进行座谈,纷纷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接下来,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继续完善“一站式”关护机制,不断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深化推进数字化赋能系统平台建设,为“少年的你”撑好法律“保护伞”。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图丨记者 赵云

编辑丨陈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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