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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出台晚稻生产和收购政策
源稿: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7日 09:03:43 编辑:郑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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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赵碧莹)11月24日下午,记者在市商务局的新闻发布会上得知,从11月9日开始,我市晚稻收购工作正式推开,截至本月23日,已收购晚稻621吨。“此次晚稻收购工作将持续到12月15日。农户们要注意时间安排,提早做好卖粮准备,于截止日期前自行送往库点。”市商务局副局长季福红说。

今年是特殊的一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面前,粮食安全尤显重要。为保证粮食生产稳定,我市今年严格执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政策,对所有早稻谷都实行订单奖励,单单订单奖励就已支付2300万元。除此之外,为全力推进和优化粮食生产,稳住农业基本盘,我市首次出台了晚稻生产和收购政策。

季福红说,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晚稻生产和收购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的晚稻收购工作实行最低收购价收购,面向全市所有农户敞开收购,应收尽收。收购价格将执行2020年省稻谷最低收购价,即三等质量标准的中晚籼谷、晚粳谷每50公斤130元、133元。这个价格,比国家的最低收购价均高了3元。而与2019年相比,中晚籼谷每50公斤上调1元,粳谷保持不变。

“我们将按照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原则,质量每升一级,每50公斤稻谷价格上升2元。”他说,目前,我市已经安排了空仓最多的塘下粮库作为本次晚稻收购的库点。“塘下粮库总仓容1.5万吨,目前有空仓9座,仓容达9000多吨。”

不过,农户们需要注意的是,为了保证粮食质量,此次我市收购的稻谷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等质量及以上标准。“三等质量标准的稻谷在水分、出糙率、杂质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在收购时,我们会严格标准,严把质量关。”季福红说,收购点有专门的检化验人员,也配备一定的快速检测设备,希望农户们引起重视,不要出现以陈粮充新粮的现象。

他提醒,因为此次收购针对的是我市范围内种植的晚稻谷,所以农户在售粮时,还需提供农田所在镇(街道)和村委会出具的种植证明,以证明确实属于我市的稻谷。同时,种植的土地属于重金属污染地块的,也需另外注明。“按照收购要求,重金属超标的粮食需要分类专仓储存、分别处置,按照粮食超标程度或者污染物含量的高低分仓集并、专仓储存,不能与其他正常的粮食混合存放。”

据了解,为了防止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生,市商务局进一步严肃收购纪律,确保服务的提升。局、公司都组织了人员,在收购期间加大对收购点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情况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损害售粮农民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在收购过程中不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粮等情况,让农民卖“明白粮”。“同时,我们也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在粮食收购现场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季福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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