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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施工!我市开出首张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罚单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陈泓颖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09:31:43 编辑: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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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建局开出首张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罚单,城东某足浴养生会所项目建设单位因擅自施工装修,被依法处以35000元的罚款。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开展消防审验工作中,发现该会所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施工装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住建部令5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该养生会所属于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能施工。

据悉,该足浴养生会所的装饰项目,位于城东街道耀达酒店附楼二楼,建筑面积3619平方米。2020年6月21日,该项目与台州鼎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20年7月,施工单位在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的情况下开始施工;2020年12月,该项目完工,市住建局在依法进行消防验收过程时,发现该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属于擅自施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此外,2020年12月28日,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20〕18号文件已明确对我省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限额作出调整。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对符合该文件(浙建〔2020〕18号)要求的二次装修工程督促落实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对应办施工许可而未申请办理、特殊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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