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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号丨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源稿: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5日 08:57:39 编辑: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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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3号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提早掌握来温返温人员情况,便于相关部门、村社做好健康服务,确保织牢疫情精密智控网,即日起实行来温返温预申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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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申报对象


所有省外来温返温人员,省内台州市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垃圾处理工作人员、公交司乘人员、出租网约车司机等重点人群来温返温的,需提前进行网络申报。

本人无法申报的,可由家人或所属村(社区)、单位工作人员等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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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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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填写返台来台预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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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根据预申报信息,来温返温人员到达后,各镇(街道)、村(社区)要根据情况落实核查对接工作。

来温返温的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工作人员随访。人员落地后,应第一时间到村(社区)报到,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未持有上述证明的,应第一时间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他疫情防控服务点(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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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来温返温人员


(一)从上海及浙江省内口岸入境的,须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来温返温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赋红码;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后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

(二)从其他省份口岸入境的,从事远洋渔(货)船作业返温人员,在入境地隔离满14天来温返温后,第一时间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码”赋红码;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后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并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满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

(三)从省外入境超过28天未来温返温人员,若在满28天以后核酸检测呈阴性,凭检测报告结束核查不再跟踪;若无法提供满28天以后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将继续追踪直至入境满3个月后不再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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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


来温返温后第一时间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后再进行第三次核酸检测。

【重点地区指:①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②经综合评估后,暴发较多病例、实行全域封闭管理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设区市(具体以市应急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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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


来温返温后第一时间实施14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其他重点地区指: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后,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具体以市应急指挥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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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
未满28天的来温返温人员



在追踪到的当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并依据其旅居史倒推补足必要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时间,期满进行核酸检测(距初检时间不满3天的,可适当延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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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来温返温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来温返温人员,应立即引导其到各检测机构或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行14天日常健康监测,其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来温返温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对来温返温时长不满14天的,以实际来温返温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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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举报电话:86301187


温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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