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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集中整治培训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对“霸王条款”说不!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3日 09:28:57 编辑: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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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表示,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日趋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较为突出。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6月到9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并以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工作效能,共同营造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市场氛围。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曾发现一家校外培训机构在格式合同中有‘凡入馆在册的幼儿所缴纳的一切费用一律不转不退’及‘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条款,以上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当天的工作部署会也是一次普法宣传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和与会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分享了几个案例,并解读了《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分局工作人员讲解了校外培训机构如何进行规范收费和反不正当竞争。

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学生及家长,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如果遭遇不公平格式条款合同、合法权益受损的,可以向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也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86217533(市教育局)、81896315(市市场监管局)。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记者江倩倩 通讯员彭鑫鑫

编辑丨陈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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