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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 有效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9日 09:21:5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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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我市集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的发生。该项工作将持续到今年8月底。

据市消防救援大队通报,近日,滨海镇四塘村村民张某因下雨,在晚上将电动三轮车推入家中一楼后间。他把电动三轮车充电头插上后,就上楼睡觉去了。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张某在睡梦中被一股烟味惊醒。起床下楼后,发现是放在家里充电的电动三轮车突然起火了。当即,张某掉头从一楼前间往外逃生。但是,他家一楼房门上锁了,需用钥匙才能打开。可下楼的时候,他没有随身带上开门的钥匙。此时,浓黑的烟气已经扑面而来,咄咄逼人。情急之下,张某奋力敲碎了眼前的铝合金玻璃门。在闻讯赶来的邻居的协助下,张某得以成功逃生。

消防部门安全警示:请不要在楼道、架空层等室内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车短路后30秒出现明火,3分钟火焰温度可达到1200℃。居民一旦吸入3~5口有毒浓烟就会昏迷,随后会窒息死亡。发生火灾时,楼道内停放的电动车会阻碍人员疏散逃生。线路老化、电池质量问题或过度充电,都极易引发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对该项违法行为,消防部门可以依法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通讯员张婧雅

编辑丨陈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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