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开门红丨台州首案办结!“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提高执法效率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11:17:46 编辑: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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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
新河镇人民政府
对涉嫌未批先建的木城河村村民梁某
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认罚认缴,
现已结案。
这是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在台州实施以来,首个以乡镇(街道)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案件,标志着台州市行政执法改革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21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将91项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7个管理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调整由新河镇人民政府以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1月4日,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木城河村村民梁某申请补办规划手续的过程中,发现该户房屋涉嫌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遂于当日对其立案。后经充分调查,新河镇人民政府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从立案到办结只用了几个工作日,行政执法效能较以往明显提高。通过改革,程序得到简化,内部环节流转加快。
行政执法效能的提高也获得了当事人的点赞,“原来还以为需要很长时间,特地先委托家人前来办理,没想到现在效率这么高,对我们常年在外经商的人来说,不用担心影响生意了。”
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将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让“看得见的管得了”,提升执法效率,提高乡镇治理水平。接下来,将按照计划,推进泽国、大溪、松门、箬横、石塘、滨海、温峤、城南、石桥头、坞根等镇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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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丨陈 潜
图片丨温岭新河发布
编辑丨陈涵婷
校对丨程 丽
审核丨王军波 黄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