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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我市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
源稿: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8日 14:43:15 编辑: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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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港渔部门了解到,5月1日中午12点开始,我市将全面进入伏季休渔期,全市2144艘应休渔船将进入各个港口,开始为期3到4个月不等的伏休期。

       据了解,根据2022年温岭市海洋伏季休渔具体规定,从5月1日开始,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将全面进入3到4个月不等的伏季休渔期。这其中,单船桁杆拖网、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将伏休到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伏休到8月16日12时,其他的单锚张纲张网、拖网及其他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渔船,以及捕捞辅助船都将伏休到最后的9月16日12时。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船籍港休渔的有关要求,按照“船籍港管辖”原则,各地必须及时召回所辖渔船到船籍港进行休渔,同时督促辖区内外籍渔船回船籍港休渔。

       市港航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施广川说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是严禁渔业船舶跨省异地伏休,对确有需要异地伏休的 必须经船籍港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异地跨省复修。”

       港渔部门表示,跨省伏休期间,渔船必须要参照休渔地的伏休时间,渔网上交入库,证书集中保管,并统一伏休时间。另外,省内渔船因港口停泊条件、船舶保养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省内异地休渔的,须由休渔地和船籍港所在地双方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落实后续监管责任后,方可异地休渔。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字 | 程新辉

视频 | 程新辉

编辑 | 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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