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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东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源稿:温岭城东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3日 15:28:3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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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城区一体化办学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村)、交通状况等因素,城东街道、市教育局拟定了《温岭市城东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对该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城东街道或市教育局提出,并附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一、意见征求时间

  2022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邮寄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718号城东街道办事处、温岭市城西街道学院路3号温岭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电子邮箱:cdjdswb@163.com、jjk123456@126.com

  3.联系电话:城东街道办事处0576-86169256、0576-89939855,市教育局0576-86218781、0576-8622145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温岭市城东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温岭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

温岭市城东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城区一体化办学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经前期基本情况调查及研究,拟对城东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进行划分,特制定本方案。


  一、决策目标

  1.科学划分公办学校学区,满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的需求。

  2.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缓解区域教育资源压力。

  3.着眼学校未来生源承载能力,促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

  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

  4.《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学校所在地理位置和办学性质,合理划分学区,保障适龄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2.坚持“教育公平”原则。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周密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学区范围,保障教育公平。

  3.坚持“相对稳定”原则。根据学校规模和社区(村)适龄少年学生数,测算学校生源最大承载量,提高未来规划的前瞻性,保持涉及区块内学区的相对稳定。


  四、学区范围

  温岭市第四中学百丈校区(原温岭市第六中学)学区划分如下:城东街道东湖社区、湖心社区、岩下社区、湖南村、肖溪村、坦头村、晋岙村、下罗村、萧南村、萧北村。

  温岭市第三中学九龙湖校区(原温岭市第七中学)学区划分如下:城东街道凤屏社区、九龙汇社区、阳光社区、鸡鸣村、石仓下村、紫皋村、楼山村、河边村、洋河村、虎头山村、莘塘村、下蒋村、山南前村。


  五、其他说明

  1.本方案从2022年秋季招生起施行。

  2.温岭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温岭市教育局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编辑|李佳茜

校对|程丽

审核|杨晨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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