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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票最高可补50万元 “曙光匠才”评定再升级
源稿: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 19:12: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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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要求,全力打造技能型社会建设先行市,温岭进一步打破人才评价“天花板”,迭代升级了“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并在4月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进行了全面解答。

什么是“曙光匠才”?“曙光匠才”是指在温岭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工作,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工匠型人才。

拼经济,拼到底,拼的是人才。尤其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温岭,技能人才是企业发展宝贵的资源,也是温岭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有效提升工匠队伍生态,加速技能人才集聚,提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2022年4月,温岭在全省率先出台“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办法,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以社会化、市场化评价方式评选工匠人才,以实绩论英雄,精准填补了现有人才政策无法覆盖的空白领域。

今年以来,浙江省委召开“新春第一会”,对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即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进行系统部署。与此同时,我市不久前召开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市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部署推进会也强调,要以“大人才观”拓宽人才工作格局,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岭”字建设大军,为“两城两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这既是我市推进“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工作的机遇,也对新一轮“曙光匠才”评价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温岭再一次对“曙光匠才”评价范围、政策支持力度、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完善。

与上一轮相比,升级版“曙光匠才”评价范围更广,取消了每年入选总数不超过200人的限制,增加了上一年度我市纳税二十强企业、工业二十强企业申报的市外子公司或异地研发机构中的科研人员,其牵头取得的科技成果应用于温岭产业化的,可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条件调整为上一年度年薪(由申报企业支付的部分)高于台州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3倍(含)以上。

据了解,此次评价工作将于4月底启动,预计于5月底完成评选。评价采用企业推荐、积分评审等方式开展,结合申报者的综合能力、岗位贡献、企业认可、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Ⅰ类、Ⅱ类、Ⅲ类三个层次。其中,各领域Ⅰ类人才不超过评价入选总人数的10%、Ⅱ类人才不超过评价入选总人数20%。

获评的“曙光匠才”可享受房票补助、生活津贴、医疗待遇、人才公寓入住、子女入学、健康体检、金融扶持、人才服务等八方面的政策待遇。和上一轮相比,此次升级版还增加了金融扶持、人才服务两方面扶持待遇。其中Ⅰ类、Ⅱ类、Ⅲ类人才分别享受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房票补助;Ⅰ类人才按年薪2%—6%比例享受生活津贴,Ⅱ类、Ⅲ类人才按Ⅰ类人才的90%、80%补贴;子女入学参照温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执行;Ⅰ类、Ⅱ类人才,在本市无住房的,可申请入住市人才公寓;还可享受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补助、信用担保贷款贴息、周期内一次健康体检、申领“台州人才码”等政策,用“真金白银”,增强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与吸引力。


温岭融媒体中心出品

文图 | 赵碧莹

编辑 | 赵碧莹

审核 | 陈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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